5.3 特种设备、加热炉、油田专用容器和湿蒸汽发生器


5.3.1 油、气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执行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49号)的规定,加热炉按SY 0031的规定执行。
5.3.2 湿蒸汽发生器按SY/T 5854的规定执行。
5.3.3 湿蒸汽发生器用液化气点火时,燃烧器燃烧正常后,应切断液化气,并将液化气罐移置安全地点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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